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修訂稿審議通過,對建筑垃圾減量化等工作作出了規定。為落實《固廢法》有關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明確了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具體措施,并將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指導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工作、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重要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城市建設司負責人對《意見》和《手冊》內容進行了解讀。
問:《意見》和《手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筑垃圾是指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可分為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等。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建筑垃圾大量產生。根據有關行業協會測算,近幾年我國城市建筑垃圾年產生量超過20億噸,是生活垃圾產生量的10倍左右,約占城市固體廢物總量的40%。建筑垃圾已成為我國城市單一品種排放數量最大、最集中的固體垃圾。目前我國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外運、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處理,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資源,還產生有害成分和氣體,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氣污染,危害生態環境和人民健康。
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關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李克強總理、韓正副總理多次就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總結各地已有實踐經驗,借鑒國際成功做法,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2020年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固廢法》,針對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作了相關規定,要求政府建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制定包括源頭減量、分類處理、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及建設等在內的防治工作規劃,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工藝、設備和管理措施,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等。
我部自2018年起,在北京等35個城市(區)開展了為期兩年的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試點城市以治理好存量、控制好增量、加快構建全過程監管體系為目標,有序開展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取得了積極成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固廢法》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有效實施,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有效減少工程建設過程建筑垃圾產生和排放,我部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創新驅動,堅持系統推進,針對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工作,研究起草了《意見》和《手冊》。
問: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意見》指出,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推動工程建設生產組織模式轉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工程建設過程中建筑垃圾的產生,有效減少工程全壽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不斷推進工程建設可持續發展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源頭減量。要統籌考慮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推進綠色策劃、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在工程建設階段實現建筑垃圾源頭減量。二是因地制宜,系統推進。各地要根據自身的經濟、環境等特點和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整合政府、社會和行業資源,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分步驟、分階段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并最終實現目標。三是創新驅動,精細管理。技術和管理是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的有力支撐。要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引導和推動技術管理創新,并及時轉化創新成果,實現精細化設計和施工,為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提供保障。
問:建筑垃圾減量化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意見》提出,2020年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這一目標是在充分考慮我國工程建設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預期基礎上提出的。據初步測算,目前我國新建工程單位面積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約為500~600噸/萬平方米。正在實施的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建筑垃圾控制”量化考核指標為“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預制裝配式建筑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不高于200噸/萬平方米”。經過示范工程實踐證明,采取一系列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可以達到相應的建筑垃圾排放控制目標。
問:在工程項目策劃設計階段提出了哪些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
答: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實施綠色策劃和綠色設計是關鍵。在工程項目策劃設計階段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落實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按照“誰排放、誰負責”的原則,建設單位應承擔建筑垃圾減量化的首要責任。建設單位要明確工程建設項目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目標、措施和費用,并監督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具體落實。
二是實施新型建造方式。推行工廠化預制、裝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鼓勵創新設計、施工技術與裝備,推進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術在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應用。
三是采用新型組織管理模式。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推進建筑師負責制,加強設計與施工的深度協同。
四是樹立工程全壽命期設計理念。統籌考慮工程耐久性和可持續性,鼓勵采用先進適用的材料和技術體系;推進功能模塊和部品構件標準化;對改建擴建工程要充分考慮利用原結構及機電設備。
五是提高工程易建造性。合理確定場地標高,減少渣土外運;選擇適宜的結構體系,減少建筑形體不規則性;鼓勵建筑、結構、機電、裝修、景觀全專業一體化協同設計,減少施工過程設計變更。
問: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應當采取哪些技術和管理措施?
答:施工現場是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的主戰場。施工單位應當落實在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減量化主體責任,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在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收集與存放、就地處置、排放控制等方面采取相應措施。
一是施工現場源頭減量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圖紙深化和施工方案優化,合理確定施工工序,推行數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推行道路、圍擋等臨時設施和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提高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等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重復利用率,鼓勵采用標準化設施、工具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強化施工質量管控,加強對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護,減少因質量問題導致的返工或修補等。
二是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措施。主要包括制定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制度;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類收集及存放;對危險廢物應按有關規定收集存放等。
三是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就地處置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采取土質改良措施后用于土方回填;金屬類垃圾、無機非金屬建筑垃圾宜根據場地條件就地處置,實現現場資源化再利用;難以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應按相關要求及時轉運和處置,不得擅自傾倒、拋撒等。
四是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出場建筑垃圾進行分類稱重(計量)并及時記錄,實時公示建筑垃圾出場排放量,嚴禁將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排放等。
問:如何做好《意見》和《手冊》的貫徹落實工作?
答: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貫穿于工程建設全過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站在生態文明建設和致力于綠色發展的城鄉建設的全局高度,攻堅克難,真抓實干,全面貫徹落實《意見》和《手冊》。
一是要加強統籌管理。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完善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將建筑垃圾減量化納入本地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體系。地方各級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統籌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體系,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處置管理,推進建筑垃圾治理能力的整體提升。
二是要積極引導支持。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鼓勵和引導相關企業開展建筑垃圾減量化技術和管理創新,支持創新成果快速轉化應用于工程實際。要根據實際確定地區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建筑垃圾排放限額,對少排或零排放項目建立相應激勵機制,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優先考慮等。
三是要完善標準體系。標準是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的技術依據。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梳理相應的標準體系,補齊短板,加快制定完善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分類、收集、統計、處置和再生利用等相關標準,為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提供支撐。
四是要加強督促指導。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建筑垃圾減量化納入文明施工內容,開展相關的監督檢查。鼓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實施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促進企業嚴控建筑垃圾排放。開展建筑垃圾減量化項目示范引領,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經驗交流,將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中的成熟做法和先進經驗迅速推廣普及。
五是要加大宣傳力度。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使社會民眾和行業人員深刻認識建筑垃圾減量化的重要意義。增強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資源節約意識、環保意識,主動了解學習并積極運用建筑垃圾減量化和現場再利用的知識,在全行業形成自覺推動建筑垃圾減量化的良好氛圍。
摘自 《中國建設報》